您好 ~ 律师 , 我想向您 请教个问题 ,离职之后,工资可以延迟发放吗。
事情是这样的, 之前有一份工作 ,是11月15日离职的,原本公司发放工资的时间是每月的20日, 但是今天我询问之前的公司 询问为什么未收到 11月份的工资时, 对方的答复是, 公司规定 , 离职之后,要延迟一个月发放工资(要到1月份才能拿到11月份的工资)请问一下律师,这样的公司规定是否合理,应该怎么做才能讨要会自己11月份的工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