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6年购置了镇江丹阳一处门面房,门面房结构是两层楼的,我所购买的是底层沿街商铺,产权证面积37平米,当初购买时看中的就是该门面较宽约有5米,但在我底层门面内有通向二层的楼梯道,当时开发商口头承诺说好门头宽度归我使用不会改变,现因开发商要卖二楼,通知我要割一半门头宽度,用做通往二楼过道,针对此事咨询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