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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80847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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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左手在工地上干活被砸到骨裂,手心缝了十几针算工伤吗,怎么解决。

咨询者:fa214765...江苏
[咨询时间:2020-09-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82
]
回答时间:2020-09-03 10:23
刘建平
你要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赔偿。请告知具体情况来为你分析计算。
张勇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52258067
积分:3385
]
回答时间:2020-09-04 11:28
张勇
您好,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赔偿相关事项需要根据相应的伤残等级、工资等各方面进行核实,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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