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我们六十多岁丨想离的,男方提的并且男方还在争钱,女方不能打工的,一辈子都在守家顾家的人,应不应该给生活弗,从人道上来说应不应该。
如果你们看合理,也可以提一下,再他能打工的年里,不打工可以不给,可以说是们自己的意思如果查出有这条在协议上必须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