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被盗窃5000在某一自助柜员机提取,发现时有报警,因为还有其他事件要处理,本人在当日下午抵达该柜员机附近警方要求本人在案发地,理解为早上报警的地方,返回临时居住地派出所,在派出所预备登记翻阅详情时因有购买麻果被抓的事实记录,便不耐烦的回答过废话肯定吃了的,又不是没有被你捉过,被判处强制隔离戒毒2年。
强制期满以后发现本人在已经强制隔离期间未与外界有任何联系名下被盗5000元的卡,通过申购赎回取现使用等方式累计被盗2万多元,并本人实名制手机卡在当日充值后还欠费2百余元,现在派出所登记难,请问我应当如何维权,和一时的回答公安对笔录随意乱写又当如何要求更正,并追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