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九几年当兵退伍,安排到局下属的国企单位工作,属于正式职工,不久后经历第一次体制改革,局里需要工作人手,后经局领导班子商讨,一致同意调遣我们这些人到局里工作,各项待遇和其他在编职工相同,并承诺会逐步解决编制问题,但至今,已有二十来年,我们一直属于非在编人员,目前面临第二次改革(清除所有的非在编职工或调回我们到下属的国企单位工作),但我们的诉求是——为局单位辛勤效劳了二三十年,现在大家都已50多岁,出于生活、工作的压力,肯定想继续留在局里工作,并享受和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这种情况,我们具体需要怎么做? 向局领导提出申请,或进一步向政府有关部门上访,以反映问题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