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朋友放高利贷的,我老公没放高利贷,就是朋友喊去喊他要过钱,我们也没得到过朋友什么好处。
今年1月我老公被公安局喊去,看守所在了7天,然后取保候审,现在检察院起诉我老公非法拘禁和寻衅滋事罪。
非法拘禁是他朋友喊他和他去个地方也没说去干嘛,后面去了才知道是去要钱,他朋友把人家喊来我们这里请人家吃饭,吃饭后我老公就回家了,根本不知道后面的事,后面他朋友好像喊别人把人家留下了。
寻衅滋事罪是前年过年前我老公和朋友去吃饭喝醉了,他朋友打电话喊去他公司,去了才知道差他钱的人在哪里说没钱赔他,后面就打起来了,我老公动手了,他也被人家打了。
检察院起诉非法拘禁和寻衅滋事罪合理吗?被打的人出了谅解书给我们。
检察院起诉什么罪就是什么罪?像这样要判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