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一批发市场,有一个人持刀连伤4人,致使2人轻伤,2人轻微伤,后被公安机关拘留,该行凶者后来被司法鉴定为酒精中毒,病理性酒醉,无刑事责任能力,请问是否合法,有必要申诉吗,请大状们给以回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