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公司变相裁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7759什么是编号?

公司变相裁员

本人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1年,如今公司基本没有业务了,想要我走人但要不想给资遣费,公司准备采用如下办法来躲避资遣费,请问我该怎么做呢?

公司做法:2年前公司里3个股东融资再开了家小公司,但法人代表不同。

现在公司说要我到那个小公司去上班就是了,其他任何赔偿费用都没有,还美名其曰是公司对我负责帮我安排好了工作。

这种情况跪求我该如何维权呢(最近几年公司都没与我们签合同,但先前有一年签了合同只签2年已经过期了)。

咨询者:fa150084湖南
[咨询时间:2010-12-2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慧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手机:13816124091
积分:3178
]
回答时间:2010-12-20 22:18
李慧
用人单位和劳动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低于原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选择不变更合同,用人单位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该依法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