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杂院!以前都是一个老宗宗!
院子里家庭很早就拆迁搬走,并将宅基地上交村委会了,同时房子也拆除了!
目前剩下了我一家没有搬迁!院子里公共区域算是我一家吗?
留下以前的公用门道,院落,是否属于我独自一家?
村委会想要收回这些公共区域是否合理?
或者让我保留公共走道公共院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