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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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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74什么是编号?

刑事案件

信用卡透支,08年4月18日银行催收,5月9日拘捕,5月16日批捕,5月19日还款,12月24日起诉,定于09年2月11日开庭,由于公诉人未到,推迟开庭,至今未能开庭,请问这有时间限制吗?最长应该是多长?

咨询者:zhaoshan...重庆
[咨询时间:2009-03-11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桂广涛律师
[地区:重庆-巴南区
手机:13900000000
积分:1130
]
回答时间:2009-03-11 13:09
桂广涛
如果是简易程序,则一审审理期限为20天,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1个半月,进最高院或高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二审的审理期限和一审一样,但没有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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