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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廉租房的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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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7318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廉租房的归属权

廉租房是女方的低保申请的,离婚后男方独占房屋,女方无处可住怎么办。

咨询者:fa214764...甘肃
[咨询时间: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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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5811286610
积分: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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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8-12-13 09:30
法邦网
建议您与公共租赁住房 协商让对方搬走。 离婚后,家庭成员的改变,家庭收入可能变化,经过审核符合继续居住廉租房,享受廉租房补贴的,可以变更户主姓名。办理廉租房变更户主,应该带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房屋居住证,家庭总收入证明等资料。 廉租房补贴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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