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8年11月19日上午,我驾驶车辆在道路正常行驶,一辆货车占据直行道突然右转撞在我车头上,交警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方全责,后来我们双方协商我去修车,付钱时它把维修钱付给我,现在对方非让我先垫付一半维修费用,我不同意,对方态度不好,协商不成,由于他态度的问题,我现在想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让它赔偿我车辆维修费用同时,赔偿该车辆在事故现场到车辆维修厂路途的燃油费以及我车辆折旧费(我车辆是新车,2019年7月11日买的车,有4个多月了),我想问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如果到法院起诉,正常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完这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