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我和于某都拆迁,我是货币拆迁,于某是房屋安置拆迁,他安置房多,我便从于某手里用10万元买了一套安置房,当时到乡司法所做了公证(于某是户主,于某签了字,但忘记了要他老婆也签字)。
10 年10月开始,于某及他们的两个儿子以房价上涨到20多万,要我再付他们10万,否则就起诉我。
期间,于某的两个儿子多次恐吓我,且有一次到我家里闹事,被我录音了。
目前于某因患癌症即将去世,出于人道,我提出再拿3万作为补偿,但对方拒绝。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