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拆迁安置房,有几套房子,我父母有我和弟弟两个孩子,父母答应给我一套,去年办房产证的时候,我老公不在家,我父母的意思是要让他签字放弃,所以他不在当时还是写了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我父母的意思是以后房产证办下来写一个协议,让我弟弟和弟媳妇在协议上签字,承认房产属于我。
如果我去房管部门变更产权是否需要我的弟弟弟媳妇以及我的父母都到场,并且还要收取费用,如果要收取费用的话,一般是怎么算法的。
我听说可以按照赠与的方式,那是收取多少税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