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工作21个月,任制造部经理,谈好5天8h工作制,但由于生产任务繁忙需要频繁加班,加班每次都是先写加班单,领导审批后再交给人事存档统计,截止离职还有234.5h,但公司不认同,要我拿出加班证据证明结余234.5h,请律师支招,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