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已经离职,老板恶意扣押工资,我想申请劳动仲裁,现在有个问题,就是我忘记了当初是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问同事,同事说他们都签了合同,但合同里对于社会保险只字未提,工作9个月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请问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能否以公司没有和我签有效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