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骑电动车带一位孕妇与一位三轮车相撞,造成孕妇右腿骨折,当时交警判责任书是我本人是主责,三轮车是次责,我已垫付所有的医药费,现在孕妇已出院,但她出院后一直问我要营养费,损失费,而且是隔三差五来要,刚开始我还在给,后来我就没给了,最后她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我一次性赔偿十万五千元,我现在不知道怎么打这官司,求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