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之前购买了一个黑车,然后办的拖拉机假证,有一天开车的时候,双行道的面包车疲劳驾驶变道撞到了我舅舅超载货车上,出了车祸,对面驾驶人死亡,开始咨询了很多警察局的相关人员,说要坐牢,还要赔几十万。
然后给了四川相关警察局的“串串”(关系人)10几万,过了几天,说可以不坐牢,但还要赔几万最少。
我只想问一下到底该怎么判?中国的基层干部的收受财物的行为,普遍存在,请问,检举是否有用?(如果是看在钱的份上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希望没有律师回答,我一直相信社会始终是正义的,就算初级人民法院不行,我也会尝试中级人民法院,如果中级人民法院也不行,那就高级人民法院,我相信只有每个人去维权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