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娄底人,自由职业,在网上发现,互联网p2p理财,于是投资了一家江西南昌公司的项目,现在对方标的全部都是假的 自融,到期不还钱公司人去楼空,全国各地受害者去对方公司所在地辖区报案,可是3月过去了对方公安不作为不立案,据说收了黑钱,我作为受害者是否可以申请我所在地公安去南昌抓骗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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