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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扬中市人,‘铁本事件‘被骗拆的农民,铁本事件后来被中央查处,定性为非法征地。
(一共有三千多亩土地),铁本被叫停后,我们不忍这片土地荒废,就自发的去整理并种植,一天也没有荒废土地。
但是现在我们镇政府见有利可图,就要强制收回这片土地。
(当时是给了征地费用的)请问专家:土地法有规定说非法征地的协议是无效的对吗?另外土地法说 二年不开工 其土地还要返还给原耕种者 对吗?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另外如果打官司 含律师费 大概需要多少费用呢?暂时就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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