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问一下你房产的问题,我与妻子于1996年结婚,2002年我们共同买了一套房产,产权证只写了妻子一个人的名子。
我2011年起诉离婚,因财产没有离成,2016年在我们婚姻持续期间妻子一个人偷偷将房产卖给了第三方。
2017年我与妻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2017年我与妻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任何财产问题。
在此之前妻子承诺给我一半的房产权,并给我写了承诺书,害怕我不放心并在我处押了房产证。
现在我没有地方住我可以追回哪一套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