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原先有的女的同事,那段时间因为我妹妹的关系,跟我走得比较近,关系比较暧昧,我对她有点好感,有一次我就叫她留下来,想跟她发生关系,手上有些动作,开始她没说什么也没反抗,动作就多了,她就说不了,我以为是不好意思,依然有动作,后面是这种状态的拉锯一下(大概10几分钟左右,我想脱衣服,她不给脱)最后就放弃。
没有发生性行为,但是有摸到上面的部位。没有发生性行为,但是有摸到上面的部位然后第2天,我还是叫她留下来,她也留下来了。
还是跟昨晚一样,我没有得逞。还是跟昨晚一样,我没有得逞后来就没有事了。还是跟昨晚一样,我没有得逞后来就没有事了请问我这样构成强奸罪吗?或者其他罪名吗?2次都是她说不要的情况下,我自己停止的。
(当然是她说了几次后才停止的,过程中有摸到她上面的敏感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