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姨妈姨爹家因种植经济作物三七,对饶某家产生债务3000余元,后姨爹姨妈搬迁出了我村,且因姨妈姨爹家一直不履行债务义务,饶某家强行占用了外曾祖父母有条件遗赠姨妈姨爹的宅基地(遗赠条件为姨妈姨爹留在村里生活),去年(2016年)我爸妈与饶某家协商要求其归还所侵占宅基地,姨爹姨妈的债务由我爸妈履行,但饶某家不同意我家提出的协商处理意见,并不同意我家提出的其他处理意见,想要继续侵占该宅基地。
外祖父去世较早,外祖母改嫁,外祖父母共有一子二女,由外曾祖父母抚养长大,但外祖父母唯一一子(舅舅)因意外事故死亡,舅母因疾病死亡,姨妈因婚姻问题改嫁外省,因此外曾祖母及舅舅的两个子女(表弟美)赡养及抚养义务最终由我爸妈来承当,现外曾祖母已去世,表弟妹正健康成长,按道理我表弟和我均爸妈拥有该宅基地继承权。
请问以我爸妈为法律主体走官司的话胜算几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