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省直国企单位桥式吊车司机(有驾驶室,距地8米高,跨度18米),2010年单位让我在《退休待遇核定表》上签名,“退休前工种”栏被标注为“高空”。
由于我是工人没有文化不懂政策,就签字了。由于我是工人没有文化不懂政策,就签字了当时我是45岁,给我办理的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2014年国家给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折算工龄,我去单位找,被单位告知我不属于特殊工种,不能给我折算工龄。
我去单位找纠偏,单位要求我本人写一份“按居家待遇纠偏”的申请,不然不给纠偏。
我到法院起诉单位给我办理错了,法院判决由省行政部门审查是否退错。
去年11月,我找到省社保“社保基金监督局”举报单位骗保,监督局转给了养老处,养老处说“只能单位上报,他们不能往下查”,一直拖到现在就是不管。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走法律途径,我现在应该起诉谁?谢谢您在百忙之中回复!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