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规定,员工当年第三次被检查小组查到有违纪行为,即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我公司,是否可根据这一条,开除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并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