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
您好,我们整个镇是农村拆迁户,拆迁几年了,一直未得到安置,而且没给给百姓任何合法的安置手续,最近政府发了安置文件,其中安置方式为:“实行货币化商品房安置贷安置模式(即安置贷,农业银行以被拆迁安置户安置补偿资金作为质押,利率按同期货款基准利率的9.5折执行,期限为10年,对安置户按购房合同总金额提供货款,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安置户提供相关的购房手续,安置户与银行、房地产开发商办理贷款手续,**镇人民政府为还款主体。
”请问这种安置方式符合四川省房屋拆迁安置吗,合法吗??我们能答应这样的安置方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