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80年代再婚,那时我已经成年,继母有一子,未成年,一直随前夫生活。
继母搬来与我们共同生活。继母搬来与我们共同生活没过几年,继母因病去世,我父亲也于前两年突然离世,未立遗嘱。
继子只是在继母去世的葬礼上出现过,平时没有任何往来。
继母居住的是我父亲的老宅,继母去世后,我父亲对老宅进行了改造与重建,现在老宅拆迁,我需要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请问老宅是否属于我父亲婚前的个人财产,我继母的儿子有无继承权?如果有,能继承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