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瑶圩乡街上租用民房并在其空地上盖了厂房二百余平方米,用于做家俱和锯板。
现在要搞秀美乡村,要求我拆除厂房并搬走设备及材料等,但这需要大量费用且影响工作,而却不给我任何补偿,请问这合理吗?该如何补偿?我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