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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监护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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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0179什么是编号?

关于指定监护人的问题

本人(女)协议离婚15年,孩子跟我生活。本人(女)协议离婚15年,孩子跟我生活日前检查出输卵管癌3期,我想把日后事先安排好,最不放心的当然是孩子。

孩子目前未满18周岁,我是否可以立遗嘱指定监护人?并指定只有监护人才能处理我留给孩子的所有财产?如果此路不通,我有什么办法保护财产不落入孩子父亲手中?

咨询者:guagua19...上海
[咨询时间:2017-03-22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7-03-22 12:42
赵井燕
你不能以设立遗嘱形式指定监护人;你对你的个人财产以遗嘱的形式作出处分,可以遗嘱指定由你的孩子继承,同时指定遗嘱执行人及遗产代管人。若有必要,可以请律师帮助。
受君之托,忠君之事。依法维权,伸张正义。--赵井燕律师为您提供优质、专业的律师法律服务。

回答

2
孙强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8602548896
积分:298
]
回答时间:2017-03-24 09:15
孙强
你好!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为父母,至于你个人的财产可以以遗嘱的形式体现由孩子一个人继承,并指定遗产执行人。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7-03-27 08:55
韦渊卿
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尚未正式生效),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监护人,但是孩子有父亲或者其他的监护人的情况下,不存在指定监护人的问题,只有在没有亲人的时候,才涉及到制定监护人的问题.遗产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你的相信的人为遗嘱的执行人,来维护你孩子的利益,具体如何操作,如有不清楚的,本人上海本地律师,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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