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其他 > 

关于重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互联网产业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70171什么是编号?

关于重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互联网产业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我们的生活方式变为数字化。利用网络通过搜索引擎来搜索我们需要的信息、利用即时的通讯与朋友相互交流、浏览社交网络来了解朋友们的近况、上网搜索浏览实时新闻等等。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推进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也是由于传统行业与互联网产业的相互融合,传统产业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提升和改变,互联网的发展与运用还催生了一批新兴产业,如咨询服务业、软件服务业等。但是造成互联网行业内部企业的税收待遇差别化,必然会导致发展机遇和空间的差别化。对互联网企业的差别化税收制度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2016年年底互联网大会上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更是坦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7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建立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重庆市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区是国家级贫困少数民族自治区,为了加大地方经济的发展,重庆市黔江政府发布《黔江府发 〔2010〕36号》文件,关于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区总部经济招商优惠政策的通知。

在不改变互联网企业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30%-50%进行扶持,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30%进行扶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0.5%-3.1%),扶持周期为每月。

咨询者:费老师...重庆
[咨询时间:2017-03-20
悬赏分:
解答数:0
剩余时间:已过期]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