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体姚瑞波于1981年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2亩责任田,现该户人已经全部死亡,只有一个妹妹于1970年出嫁,户口已经迁出本集体,而该户主姚瑞波立遗嘱要求妹妹继续承包责任田,现本集体要求收回该户的责任田,请问可以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