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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保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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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9984什么是编号?

民间借贷保证纠纷

担保人担保了150万元一年期限,第一次’借款90万元已经按期偿还。

这一年之内第二次借款55万元,担保人签字经鉴定是假的,第二次有55万元没有按时还清。

现债权人起诉保证人和债务人。现债权人起诉保证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去向不明,未出庭应诉。

请问律师,法院可以判决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咨询者:陕西
[咨询时间:2017-02-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宏超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002913507
积分:1409
]
回答时间:2017-02-06 10:38
张宏超
按你的叙述,担保人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李志嘉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000181
积分:6594
]
回答时间:2017-02-06 14:46
李志嘉
您好!因保证人签字鉴定为假视为保证人未对第二次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所以,法院不能判决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王秋荣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693129691
积分:355
]
回答时间:2017-02-08 22:05
王秋荣
您好,保证人没签字,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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