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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说基本工资+补贴,实际还代扣了个社和公司应承担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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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9250什么是编号?

合同没说基本工资+补贴,实际还代扣了个社和公司应承担社保

我想请问一下,我在上海工作,16年8月入职试用期三个月,签订合同试用期工资税前三千,转正税前五千,试用期没交社保。

转正之后,这个月10号发第一次转正工资。转正之后,这个月10号发第一次转正工资我合同上只写了税前五千,没有写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和补贴之类的。

这次发工资,实际到手2900,财务说公司代扣了我的个人社保和个税。

但上海这边个人社保只有900,我查看工资条之后,发现公司给我发的是按照三千的基本工资+补贴来计算的,同时应该公司承担的社保部分也从我的工资里代扣了。

我感觉公司扣了我的工资来替公司交社保,公司这样做合法么?我能申请劳动调解么?

咨询者:上海
[咨询时间:2016-12-1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郭少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311863060
积分:1169
]
回答时间:2016-12-16 16:40
郭少军
应该公司承担的部分不应该从你的税前工资扣除
曾经,我负责证明贪污贿赂腐败份子有罪,我绝不手软;现在,我为嫌疑人辩护,同样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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