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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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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9085什么是编号?

二手房纠纷

我于2016年8月底于武汉**中介与卖方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卖方名下二手房一套,并于签定合同当日支付定金,2016年10月进行网签,11月初通过贷款审批。

由于武汉市新的住房限购政策,11月15日后本人不具备直接购房资格,但根据房管局细则需买卖双方同时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核查,核查通过后可具备购买资格。

现卖家以购房流程时间较长(签定合同至今3个月)为由要涨价,并不愿配合核查。

根据房管局细则,核查有效期较短过时不候,若不在有效期内进行核查则认定不具备购房资格,则我无法购买任何武汉市房屋。

请问律师卖家若在有效期内不配合核查是否构成实质性违约?若通过核查之后卖家以涨价为由不配合过户是否构成实质性违约?合同约定实质性违约按10%房款进行赔偿,且约定发生争议解决方式为法院起诉。

我不接收10%房款赔偿,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过户?

咨询者:湖北
[咨询时间:2016-12-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郭少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311863060
积分:1169
]
回答时间:2016-12-05 15:01
郭少军
合同已经签订,并合法有效,您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延迟旅行的违约金。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无法交易的都构成根本违约
曾经,我负责证明贪污贿赂腐败份子有罪,我绝不手软;现在,我为嫌疑人辩护,同样竭尽全力!
胡旺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926287941
积分:987
]
回答时间:2016-12-06 17:16
胡旺
合同已经签订,并合法有效,您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延迟旅行的违约金。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无法交易的都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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