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6年进入一家外企工作已10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最近接到通知,我所从事的岗位要迁往外地,而我由于家庭原因不能去外地工作,因此公司要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的补偿款如何计算,是否可以要求2n的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