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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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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8825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解除

您好,我于2006年进入一家外企工作已10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最近接到通知,我所从事的岗位要迁往外地,而我由于家庭原因不能去外地工作,因此公司要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的补偿款如何计算,是否可以要求2n的补偿,谢谢。

补充说明:
书面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甲方可解除合同,请问公司还在,但岗位迁往外地算是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吗?
咨询者:fa214761...天津
[咨询时间:2016-11-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志嘉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000181
积分:6594
]
回答时间:2016-11-22 14:44
李志嘉
您好!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只有经济补偿金。您的情况是十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赵红文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602067637
积分:7816
]
回答时间:2016-11-24 11:41
赵红文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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