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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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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8155什么是编号?

涉外离婚代理

男方为中国公民居住上海,女方为外籍居住国外,现双方已达成共识离婚,无争吵,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无争议,但女方不能回国办理,请问如何尽快在上海办理诉讼离婚?

咨询者:Shirley上海
[咨询时间:2016-10-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6-10-20 08:45
赵井燕
向男方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16-10-20 19:53
任济舟
可委托律师起诉,争取尽快离婚。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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