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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退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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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784什么是编号?

有限公司股东退出方法

公司为有限公司,由3个股东出资组成,现由于个人原因,想将自己占有的30%退出,转交给其中一个股东,但其余两个股东皆不愿意在股东决议上签字,请问有何办法可以退掉股份?(公司无欠债)。

望解答,万分感谢!

补充说明:
但我找不到受让人,请问如何解决?谢谢
咨询者:fa149033广东
[咨询时间:2010-12-1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0-12-16 18:56
董杜骄
如果不同意你的转让股份方案,反对者有义务购买该股份。 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敬业诚信,心中无恶即无苦。

回答

2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12-16 18:48
牛国荣
按照公司章程协商不成时,起诉到法院进行确认.
何带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688809977
积分:1774
]
回答时间:2010-12-16 20:17
何带勇
同意董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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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带勇律师,现为广东省顶级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已有13年的法律专业工作经验,为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票1051)、广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A000527)、深圳好百年集团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等多家知名大型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005年,何律师被特聘为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委员(聘书证号:深专联(2005)第1978号)和法律专家(证书编号:ZFZ2811700)。  
2007年,何律师又被特聘为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为深圳市委、市政府、众多政府项目和工程、政府扶持企业等提供精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多年的学习和锻炼,已使何律师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政府、事业单位、公司等各类企业和个人提供卓越的诉讼仲裁代理、非诉讼业务代理、法务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多种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法律服务。

何带勇律师所获有关法律证书一览: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的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  
  以西安市第二名成绩取得律师资格;  
  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和执业证;

欲了解更多详情,欢迎浏览何带勇律师专用网站:中国飞扬律师网,网址:www.fly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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