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买的地是什么性质的?农村还是城镇?如你是城镇户口买了农村宅基地,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若是城镇土地,要看产权性质,政策允许买卖的你可以的得到补偿,其他人无权争
我家城镇户口,二十多年前买了两兄弟的房子土地,然后拆了旧房重新盖房,当时他们两家门前就有一点菜地,一起搭着给了我家,我家接手后也一直种菜。
这块菜地听说是一九二几年的时候一场大水把上面盖的房屋给冲走后留下来的,没有土地证,后来一直被当做自留地种菜。
现在政府搞旅游开发,要征收这块地,我想咨询一下,这块地我家应不应该得到补偿?如果应该得到补偿,那这个补偿包括哪些方面?另外,如果得到补偿了,之前卖房子给我家的两兄弟家要来争钱,该怎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