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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把原来分给儿子家的农村房产买给别人,儿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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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7592什么是编号?

父亲把原来分给儿子家的农村房产买给别人,儿子该怎么办?

2005年,因父母亲年老,子女都已经成家,各自组建新的家庭,父母亲和三子一女共6人,就父母赡养家庭财产分析,共同协商签订家庭协议书。

协议书有各人签字,另有执笔人和见证人签字。协议书有各人签字,另有执笔人和见证人签字根据协议,大儿子和三儿子分得农村宅基地(5间)已建三间一层楼房各一半,2间未建为长孙(大儿子的儿子)管用。

二儿子分得另一处路边铺面一间。二儿子分得另一处路边铺面一间在县城购买的一处铺面为父母二人管用,以出租收租金做为二老生活费用,不足部分由三个儿子平均分担。

2015年母亲去世,2016年9月13日,父亲因为和儿子有矛盾,把分给大儿子和三儿子的楼房和楼地买给同村人,签订有买卖合同。

现咨询,儿子能到法院起诉合同无效吗?胜诉机会大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咨询者:fa214761...广东
[咨询时间:2016-09-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马明刚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604598000
积分:1889
]
回答时间:2016-09-23 10:44
马明刚
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6-09-23 16:45
李翠英
合同无效,胜诉机会大。楼房和楼地应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于2005年已经分家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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