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上班后从第二月开始单位就应该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签订应支付你双倍工资;2、单位现在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3、现在你处于孕期,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单位也不可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8个小时,一周不超过40个小时,你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个时限,可以要求加班费,超过法定限制工作时间,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
2014年4月xx应聘邵阳日报社发行部后勤一职,月薪2010元,并承诺会购买五险,正在办理中,工作至今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承诺要购买的五险也一直未购买。
2016年5月,报社有其他岗位公开竞聘,本人以优异的成绩竞聘成功广告设计一职,月薪4000元,并承签定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
一切工资待遇从2016年6月1日起按新的在岗职位发放,2016年6月1日正式调岗到位。
但新上岗一个月二个月过了一直未签合同,当问及为何还不签合同不发放岗位工资时,才被告知三个月后再签。
前面三个月只发临时暂定的工资。前面三个月只发临时暂定的工资工资待遇要按签合同后再全部发放,报社一而再的食言。
在新岗位期间发现自己怀孕了,超大的工作强度,超强的工作压力,让我难以承受。
每天从早上9:00上班到晚上8点多,甚至更长的时间。
甚至晚上11、12都要加班。甚至晚上11、12都要加班强大的工作压力和怀孕早期的妊娠反应让我吃不好睡不好,精神状态特别差,某某想到想要休息放松一下,马上就会被领导警告:你还在试用期,我们都是一个人顶几个人用,你不要有任何偷懒的想法,这个岗位就是这样的,你如果还想签合同就必须加倍努力工作。
想到如此大的工作压力和强度,对胎儿不利的工作环境,本人在第三个月向报社提出了生育二胎的请求。
接下来的2016年8月29日邵阳日报社行政通知我,由于我的情况不适合此项目工作,邵阳日报社决定不予聘用我,不与我签定劳动合同。
请问这种情况我要如何是好!能否重回单位,如果要求赔偿可以得到多少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