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5月份入职、2016年1月怀孕,公司在4月份已经对我调岗一次,收入有所下降,10月7号预产期,9月公司有意对我的进行再次调岗,由管理部门调至后台行政部门,没有奖金提成,仅拿底薪2500元,我本预计9月20-9月25号请产假,2015年我的平均工资为9100,如产假结束后回来上班公司不恢复我孕前职务的情况下,公司这种做法触犯了法律吗?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