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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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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6803什么是编号?

劳务赔偿

2011年入职现公司,合同签订的3年。2011年入职现公司,合同签订的3年到期后公司也未继续续约合同,公司布任务都如期完成,现在遭公司人员变动无辜辞退,请问能拿到多少补偿?

工资=底薪+年终奖+提成。

咨询者:fa214761...上海
[咨询时间: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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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郑艳丽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8273857
积分:314
]
回答时间:2016-08-25 10:59
郑艳丽
2011年入职签3年合同,也就是你2014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一直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因为现在都两年多少,可能存在仲裁时效问题,因为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但即使这样,如果从2014年到现在一直在公司工作到现在,因为超过1年未与你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你们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无理辞退你,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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