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是无效合同,建议履行
律师先生、女士: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朋友有套房子要买,通过某中介公司交易,卖方本来要求房屋首付款至少百分之二十以上,由于卖方的疏忽,轻信了中介公司的现在房屋交易都是这种程序的说法,很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的首付款为零,只限定定金贰万元,扣除定金外的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买方变更另一人)和中介方到银行办理信贷手续,期间要求双方签订了高于实际交易价格百分之二十的交易额,并且要求卖方签署了首付款为空白的证明(说是房屋交易都是这么走程序的),最后房屋贷款审批下来,中介方要求买卖方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今卖方仅拿到贰万元现金,而余下款项必须在房屋过户完成且在买方把房产证拿到银行抵押后银行才能放贷,卖方感觉房屋款项无任何保障。
请问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对卖方显失公平,卖方能申请该合同无效吗?现在卖方该怎么办?真诚希望能得到各位律师的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