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分割
表妹与前男友买房 , 合同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后来两人分了。 找不到男方, 银行贷款也没有下来。现在首付款和房子都在开发商那里。因为尾款没有交清,没有拿到房子钥匙,产证没有办。 首付款表妹付了大部分,那个男的就小部分。
期间一直找男方, 男方一直躲避, 后来男方说他只要首付款, 房子让表妹买。 但是需要表妹先给钱男方, 男方才承认去办理手续除名。表妹说让第三方监管, 男方也不同意 ,这件事被男方拖着。因为尾款没有交给开发商,所以房子和首付款都在开发商那里,产证更不可能办理了。
上个星期男方说房价涨了,不仅要首付款还要升值部分。 男方坐地起价, 而且之前借表妹的车钱, 也不说还 , 还伤害表妹这么多年的感情, 他似乎都无所谓 ,只要钱变本加厉 。
上周末他们去开发商那里 开发商的一个外包的经理说 :“现在这个房子已经是现房了,住建局不允许除名了。所以,要收违约金。”
请问住建局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吗?现房就不能改名了?注:商品房购销合同是2013年签订,2014年房子竣工,2015年开发商承诺办理大产证。
男方之前还借了表妹钱买车,当时男方要现金,但是表妹有录音,不知道有用吗?
另外,由于男方没有信用,借表妹车钱,没有还。所以,他们在签约前让销售写了一个承诺书:承诺表妹占有95%男方占有5%,双方签名了。请问有法律效力吗?开发商的销售单也写了这个份额,可是合同只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没有写份额。
因为男方有点无赖,屡次拖延,说话不算数,从不签字,屡次变卦口头的承诺。 最好在办产证前除去男方的名字 然后表妹一个人买。
请问这个事情怎么解决,有什么最佳方案吗?心力交瘁,非常着急,请热心人帮忙!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