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属于转正了,可以仲裁
1.本人2016年2月22日正式入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但是合同上的试用日期写的是2016年2月22日—2016年7月21日。
人事7月份把转正单拿给我,但是领导到现在也未在我的转正合同上签字,现在我属于转正还是未转正;
2.上周五领导以我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理由通知我转岗,但是我未拒绝,我问领导薪资怎么说,领导说人事找我谈。
本周二人事通知我降薪1000元,我拒绝。本周二人事通知我降薪1000元,我拒绝人事说上周为什么同意转岗,我说上周未给我谈薪资。
现在薪资不满意我选择拒绝。现在薪资不满意我选择拒绝如果你们要给我调岗降薪请拿书面的东西给我。
3.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