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581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问题。

我方为汽车直行,对方摩托车转弯撞到了汽车驾驶位后的门上,事故认定我三成责任,对方七成。

现在对方颞骨骨折,对方去做了伤残鉴定,通过关系鉴定为8级伤残,我方保险公司本来是不承认的,后来协商最后保险公司赔偿他13w,我自己要赔偿5000多元,是鉴定费和医保不报销的部分,请问医保不报销的部分和鉴定费我为什么要替他分担?我是否可以拒绝?我的保险保了100w还不能够包括这些吗?

补充说明:
对方医院看病只使用了3.4w元,目前早就已经上班。对方为水泥工未有单位和固定工资
咨询者:fa214761...江苏
[咨询时间:2016-07-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谭志清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468651434
积分:128
]
回答时间:2016-07-26 16:40
谭志清
可按照事故认定书责任比例来分配赔偿金额,若对方不愿意,可以让他去诉讼,依法处理。
李志嘉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000181
积分:6594
]
回答时间:2016-07-26 17:09
李志嘉
您好!按照交警给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进行双方过错承担,保险费已经赔了13W,赔偿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其医疗费,这鉴定费和医保不报销的部分您可以拒绝的。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0
]
回答时间:2016-07-26 18:51
刘建平
要看你投保的险种来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