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为汽车直行,对方摩托车转弯撞到了汽车驾驶位后的门上,事故认定我三成责任,对方七成。
现在对方颞骨骨折,对方去做了伤残鉴定,通过关系鉴定为8级伤残,我方保险公司本来是不承认的,后来协商最后保险公司赔偿他13w,我自己要赔偿5000多元,是鉴定费和医保不报销的部分,请问医保不报销的部分和鉴定费我为什么要替他分担?我是否可以拒绝?我的保险保了100w还不能够包括这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