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租客,本该15号交房租2200元,拖到今天过了1周了才说不租房子了,本该2017年1月15号才到期的,水电这些加起来有1100元未交,请问可以之前的押金来抵扣吗?还是该找他要水电费?押金就变成了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