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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女方购买但未付清房款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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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5493什么是编号?

婚前由女方购买但未付清房款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1、婚前由女方购买的房产(婚前支付了首付和部分按揭贷款),婚后由女方独自承担按揭,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如果今后离婚,在分割财产时男方是否有权力主张分割该房产?

补充说明:
张律师、杨律师,谢谢你们的热心解答,我想再问问以下问题:
1、如果婚后按揭都由女方支付,以后要是离婚女方还要向男方进行经济补偿吗?
2、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婚后的个人存款、分红、奖金等是否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在婚前界定婚后的财产均由男方、女方个人所有,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按揭都由女方支付的情况下,以后要是离婚女方就不用向男方进行经济补偿了吧?
4、“在婚前界定婚后的财产均由男方、女方个人所有,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如何操作才具备法律效力?是否需要到正规的公正机构去公正?如果双方签一个协议,并且双方各找几位亲戚、朋友现场签字见证,这样操作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咨询者:fa214755...广东
[咨询时间:2016-07-1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6-07-18 17:44
杨艳国
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婚后按揭部分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应给予补偿
不能主张
张树贵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669375
积分:4400
]
回答时间:2016-07-19 10:53
张树贵
您好!基本解决思路是:首先选择双方协商解决;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则法院会判给女方,由女方向男方进行补偿。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6-07-19 16:47
李翠英
问题复杂,建议就近到律师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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