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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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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5013什么是编号?

工伤的鉴定

公司从事清扫保洁方面的 来了一个保洁工人 满60周岁 在试用阶段(第三天)在路面作业时发生车祸 肇事方也赔偿 来人没有在亲生子女 只有一个继女 请问能认定工伤吗。

补充说明:
郑律师:
您好!感谢您的答复。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他继女去工伤认定部门认定成工伤了,并且把我们公司起诉为民事诉讼,要求按工伤目前的赔偿标准60多万赔。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公司现在对他的工伤认定提起复议,请问您我们能推翻这个工伤认定吗?如果不能,请问您我们的赔付标准应该怎么赔付?请您指教。谢谢!
咨询者:fa214761...重庆
[咨询时间:2016-07-0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郑艳丽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8273857
积分:314
]
回答时间:2016-07-04 16:56
郑艳丽
不能,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只能按雇佣关系要求赔偿。理由是,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纪的,可以认定工伤的,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第二是,原来在此单位工作,达到退休年纪后,继续在此单位工作,单位可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个人是农民工的话,可以按工伤赔偿,但不能按工伤程序走,也就是说在赔偿项目的,可以要求工伤赔偿,但是不能去工伤认定部门认定等程序。
从快速可以得到赔偿方面来看,建议按雇用关系直接起诉到法院,按人身损害赔偿走。
以上建议,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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